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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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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刑事知识 | 阅读次数:2024

戊德安利用发货方的疏忽重复提货诈骗财物案

「案情」


1989年12月20日上午,戊丁省扬州市平山供销社批发部仓库保管员己爱霞,交给被告人戊德安一张扬州糖业烟酒公司的销售发票提货联,委托他到该公司提运“扬州粮食白酒”200箱,计5000瓶。戊与个体运输驾驶员闵长国一起,各开一辆手扶拖拉机前去提货。两辆手扶拖拉机满载共装上80箱(200A瓶)白酒,尚有120箱白酒不能一次提完,糖业烟酒公司仓库发货员己定泉遂开出一张120箱“己州粮食白酒”暂存收据,交给戊德安。随后,平山供销社的一辆货车开来公司,戊德安即要求己定泉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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