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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2/1/9 12:03:00 | 阅读次数:3245

摩托路上被绊,建委承担责任 交通律师,南京交通律师网,交通律师在线

【案 情】

    2004年12月14日,广西柳州市居民林某某驾驶摩托车带着 妻子郝某,行驶至静兰大桥西头路段时,摩托车的前轮驶进该路段 道路中间的凹槽内,造成摩托车失去平衡倒地。林某某及郝某均 受伤,林某某经抢救22天无效而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道路存 在凹槽,致使摩托车失去平衡而翻倒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林某 某驾车无违法行为、无过错行为,该事故不涉及第三方的损失,系 交通意外事故。林某某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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