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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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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11/12/30 9:27:00 | 阅读次数:5111

出资给朋友开公司和借钱给朋友有何区别? 南京企业律师咨询,企业律师,企业法律顾问

【案例】

    赵某、张某和商涛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都外出打工,各自都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赵某想自己开公司当老板创业,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2003年,他从单位辞职回家乡创业,自己办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工艺品,注册资金为50万元人民币。他自己筹资30万元,其余20万元向两个同学张某和商某各借了10万元。接着赵某又请张某和商某帮忙,请他们两人注册成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2005年《公司法》修订以前,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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