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6/5 14:47:40 | 阅读次数:807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是什么?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 15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由此可见,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员工也同样适用。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