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2/7 9:15:52 | 阅读次数:557
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发生欠薪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监察,并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2.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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