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5 7:50:11 | 阅读次数:3786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原则上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合同期限。若劳务派遣单位确有特殊需求,需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原因,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上一条: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