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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5 7:49:38 | 阅读次数:984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往境外或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行为。在此案例中,张先生虽在国外工作,但仍是A公司的员工,A公司需确保与其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保障其权益。

但需注意,如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往境外或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如薪资、工时、保险等。否则,可能涉及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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